說明:土地權利書狀因為損壞、滅失等,由登記名義人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給登記。
第 一二 章 其他登記
第 三 節 書狀換給及補給登記
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損壞或滅失,應由登記名義人申請換給或 補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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